工程地質

當前我國出現的主要環(huán)境地質問題

  ⒈地面沉降
 
  我國地面沉降最早發(fā)現于沿海工業(yè)城市,首先是上海,其次是天津,后來又陸續(xù)報導浙江省嘉興、寧波、杭州等地也發(fā)生地面沉降。究其原因是由于松散介質中過量開采地下水,使孔隙水壓力降低,導致土層固結。另外,由于基礎處理不當,引起地面均勻沉降或大幅度沉降的事例也不少見。杭州武林門附近一幢4層樓房由于樓房一角有暗河,為淤泥及人工土地基,部分樁基礎的軟弱持力層明顯壓縮,致使建成不久就開裂。
 
  ⒉地表塌陷
 
  主要發(fā)生在石灰?guī)r喀斯特溶洞區(qū),由于過量開采淺埋溶洞水或排水疏干溶洞水所致。杭州玉泉前山某療養(yǎng)院深井,因過量開采地下石灰?guī)r溶洞水,引起地表嚴重塌陷,使周圍6幢大樓嚴重開裂,并波及到200m遠的地方。
 
  ⒊滑坡
 
  早在建設新安江水電站時,工程勘察就注意到大壩左岸壩頭的千里崗砂巖層面裂隙與順坡節(jié)理和一條逆斷層三者相互切割,形成一個不穩(wěn)定的巖體結構面,加之粘土充填,很可能形成滑坡,施工時證實了這一情況,由于預先采取了有效措施,故未造成損失。溫州甌江沿岸,以及三門健跳碼頭,舟山部分碼頭,杭州至長興鐵路等,在工程建設
 
  中都遇到過這類問題。
 
  二、工程建設中環(huán)境工程地質問題的防治意見
 
  ⒈應高度重視對環(huán)境工程地質問題的調查研究
 
  重視對工程建設范圍內場地的環(huán)境工程地質問題的調查研究,特別是一些重要建設項目,如城市基礎設施、能源基地、水利工程、交通運輸干線、地下鐵路等,認真調查了解該地區(qū)是否發(fā)生過或今后有可能發(fā)生地面沉降、地表塌陷、滑坡、崩塌、水土嚴重流失、砂土震動后引起液化,以及水庫蓄水時是否可能引起誘發(fā)地震等不良環(huán)境工程地質問題,或針對今后可能發(fā)生的問題提出預防或治理的意見,供規(guī)劃和建設部門決策參考。
 
  ⒉合理開發(fā)地下水,積極開展地下水人工回灌
 
  嚴格管理地下水開采,開采量與天然補給量的大致平衡,并對開采地下水源地的補給量進行水量均衡分析,做到計劃開采。有條件的單位應積極開展地下水人工回灌,利用人工回灌的方式將低溫水灌入含水層,冬灌夏用。由于灌入的低溫水與原含水層中的水存在溫差而產生熱交換,灌入的低溫水使含水層變成一個“冷庫”。夏季將水從“冷庫”中抽出,其經濟效益十分顯著。杭州第二棉紡廠每年冬季回灌110萬m3低溫水,夏季抽用,每年可獲得冷量335~394億kJ,僅節(jié)能一項可省10萬元,而且還防止了地面沉降。在石灰?guī)r溶洞區(qū)開采巖溶水,也要嚴格限制開采量,開采時動水位不得超過覆蓋厚度的一半。
 
  ⒊滑坡防治
 
  沿江、沿海一帶應嚴格控制岸邊的加載荷重和距離。通過對某地滑坡的調查分析,滑坡破壞的范圍離岸邊約40m,發(fā)生滑坡的岸邊荷重均超過5t/平方米,穩(wěn)定邊坡為1:5。因此,除修建擋土墻和其他護岸措施外,應規(guī)定在離岸40m范圍內加荷以不超過5t/平方米為宜。在其他工程建設中,特別在山區(qū)、要認真研究邊坡的穩(wěn)定性,嚴防開挖邊坡時引起滑坡。邊坡穩(wěn)定性詳價應以工程地質為基礎,運用巖體力學理論并考慮環(huán)境因素進行綜合分析。對不穩(wěn)定巖體采取措施時,也應考慮結構措施,如噴、錨、灌等都是有效的方法。